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替嫁后盲夫蚀骨宠爱

一庭作者 著

女频言情连载

白家公司陷入困境,父母联手算计,将白佳琪嫁给了蓝家少爷蓝宇煊。他们以牺牲她婚姻的方式,换取蓝家注资,以此保证自家如雨中浮萍的企业。外界传言,蓝宇煊是个毁容眼瞎的怪人,脾气古怪,性情暴虐。可在民政局的匆匆一瞥,白佳琪确定,蓝宇煊长相俊美如神祗,令她心动。于是,她日复一日的沉沦在他的魅力之下。可她只是替身,终将要还回蓝太太的位置!

主角:白佳琪,蓝宇煊   更新:2022-08-22 11:4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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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白佳琪,蓝宇煊的女频言情小说《替嫁后盲夫蚀骨宠爱》,由网络作家“一庭作者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白家公司陷入困境,父母联手算计,将白佳琪嫁给了蓝家少爷蓝宇煊。他们以牺牲她婚姻的方式,换取蓝家注资,以此保证自家如雨中浮萍的企业。外界传言,蓝宇煊是个毁容眼瞎的怪人,脾气古怪,性情暴虐。可在民政局的匆匆一瞥,白佳琪确定,蓝宇煊长相俊美如神祗,令她心动。于是,她日复一日的沉沦在他的魅力之下。可她只是替身,终将要还回蓝太太的位置!

《替嫁后盲夫蚀骨宠爱》精彩片段

今天,是我二十年人生中最最重要的日子。因为今日,我就要嫁作他人妇了。

大多数女人出嫁时,心情都是激动雀跃的。但和她们不同的是,我此刻的心情十分复杂。

即将成为我丈夫的那个男人,是全球富豪榜上排名前十的地产大亨的长子,蓝宇煊。

嫁入这样的超级豪门,本是人人艳羡的事,是女人求之不得的福气。

但事实上,和他门当户对的富家千金,都避之惟恐不及。甚至,连家世普通的平民百姓,都不敢将女儿嫁给他当老婆。

原因无它,他是个瞎子。而且,还是个传闻中性格极其孤僻古怪的瞎子。

我仍记得那些市井小报八卦周刊,甚至给他起了“蓝胡子”的外号,用戏谑的笔触,将他描写成童话故事中“蓝胡子”一般富有却又残虐的怪人。

他离群索居,独居的宅子,是民国时期留下的祖宅。民国时东方洋风盛行,国内的商贾巨富都爱仿造欧式建筑的风格建造宅院。蓝家的祖宅也不例外,修得彷如欧洲古堡。

宅子本已空置近百年,打从他十七岁在一场事故中失去视力之后,便离开家人,搬入祖宅中。十多年来一步也不曾踏出,谢绝一切探视,终日与黑暗为伴。

这年久失修的祖宅为关于他的传说增添了一丝异域色彩。

传闻他住在电闪雷鸣黑云环绕的幽灵古堡中,方圆百里之内渺无人烟。没有人见过他如今究竟长成了哪般模样,也不明白他为何要避世隐居。

超凡显赫的家世本就让他显得与众不同,后来的反差,更使得他被世人的种种揣测涂抹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。

有人开始为他的避世寻找理由,说他在事故之后,不但失明,还毁了容,面目如同厉鬼,因此不便出来吓人。

甚至有人将近几年发生在附近的几起失踪案,也跟他联系到了一起。说他吸人血,啖人肉,甚至会在月圆之夜变异成狼人,跳下古堡的高墙,四处捕猎少年少女来打牙祭。

顶着这样荒唐的流言蜚语,自然没有一个姑娘敢靠近他。这也使得他拖到了三十岁都还未曾婚配嫁娶。

就在蓝家几乎对长子的婚配感到无望之时,原本也曾拒绝过相亲的白家,却忽然改了口。

白家的企业面临破产,急需庞大资金救急,于是才想到让独生女和蓝家联姻。

蓝家为了能早日抱上大孙子,便答应了白家的要求:只要白佳琪嫁给蓝宇煊,便无条件注入十亿资金至白家的企业。

红果果的卖女求荣的联姻协议。可以想像得到,以利益为饵嫁到婆家的儿媳妇,今后又怎会受到善待呢?

而我,即使知道这是一桩没有感情可言的利益联姻,却终于还是答应了成为蓝宇煊的妻子。

想到这里,不禁觉得心口堵得慌。重重的吐出一口浊气,我抬起头望着眼前牌子上“民政局”三个大字。

由于过度紧张,我已数日彻夜未眠。白伯父安慰我说:这是婚前综合症。

专业化妆师为我画上了精致的妆容,掩盖掉了浓重的黑眼圈,以及两颊的小雀斑。在造型师的指导下,又换上了精美轻巧的范思哲白色羽毛小礼服。

看着镜中的那个娇俏高贵的小美人,我惊讶得几乎不敢相信这就是自己。

突然想起《艺伎回忆录》中的台词:“她抹上浓妆,掩饰她的真面目。”镜中的我,不也正是如此吗?

平日的我,素面朝天,不事修饰,衣着朴素,甚至可以说是老土。不是我不想打扮,二十岁的女孩正值青春芳华,谁不想捯饬得漂漂亮亮的呢?

只是,每天都要早起送牛奶,晚上还要打零工赚生活费,艰难的维持着生计的我,没有钱,也没有时间去打扮。

而今天,怕是生平头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打扮了。

有句话说得没错:没有丑女人,只有懒女人。原来好好打扮起来,我还是很有潜力的。

白家为了表示对蓝家的诚意,特意带着我早早等在了民政局前。

再过十分钟,民政局才开门上班。

今天并非黄道吉日,因此早早来等候民政局开门领证的年轻情侣几乎没有。我,以及白家夫妇,成了唯一等候在此的人。

曾梦想着有一场梦幻婚礼,英俊的新郎牵着我的手走在绽放着星光的玻璃走道上。

但梦想越丰满,现实越骨感。

没有婚礼,没有盈门的宾客,甚至连一桌供亲朋好友欢庆的酒席也不摆。连婚期也只是随随便便拟定的,两家人好像都没有将这个婚事本身看得十分重要。

白氏要的,只是通过这场联姻换来蓝家的资金注入,将白氏企业从破产边缘拯救回来。而蓝家要的,也只是给这废材长子婚配,不至于在家族亲朋面前落个口舌罢了。

我的手心早已被汗水打湿,浑身上下仿佛蚂蚁爬一般的紧张得打颤。

差一点就要按照平常的习惯将汗往衣服上抹,但突然想起这身衣服如此昂贵,舍不得将它弄脏,于是只能任手上汗渍淋漓。

银灰色的宾利姗姗来迟。

车窗贴了膜,让人无法看到内部的景象。但我知道,车上坐着的人,正是蓝宇煊。

他的到来,令我的心脏疯狂的跳动起来,以致于整个身子都因为这剧烈的跳动而站立不稳。

身旁的白夫人注意到我的紧张,一把将我扶住,并小声的叮嘱了一句:“别忘了我教你的。”

我的呼吸都快要停止了,却还是努力的稳住身形,尽量不让情绪从脸上流露出来。

毕竟,现在我代表的可不是我自己这个无足轻重的小卒,而是白家的颜面。

副驾的门打了开来。

我紧张得呼吸骤停。

下车的人,穿着全套的黑色西服,脸上带着训练有素的面无表情。

我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——这个相貌平平,脸上褶子多得能夹死苍蝇的男人,居然是蓝宇煊?不可能,这不可能啊!


蓝宇煊今年明明才三十岁而已,但眼前这人看起来根本就不像是只有三十岁,说他五十岁还差不多。而且我记得少年时代的蓝宇煊鼻子似乎比这人高,眼睛也应该比这人的大。

难道……岁月这把杀猪刀还有整容的功效?

这不是真的!

“白先生早,白夫人早。”此人一手抚着心口,从容的对白家夫妇微微鞠躬。

被称为白先生的白栋梁,也微微向此人颔首致意,堆起一脸的笑,“赵管家,等你们好久了。”虽然对方只是一介管家,但毕竟是世代替蓝家做事的家仆,深得蓝家人信任。因此,连身为企业老总的白栋梁,都要对这个管家客客气气的。

搞了半天,这黑衣人并非蓝宇煊,而是个管家。

我悄悄松了一口气。

赵管家也不浪费时间跟白栋梁客套,立即转身拉开了后座的车门。

真正的蓝宇煊即将要从车上下来了。

我不禁屏住了呼吸,身旁的白氏夫妇也偷偷的深吸了一口气,趋前两步想看个清楚。

我们都一样的好奇:蓝家这个神秘莫测的男人,经过十年的隐居,究竟变成了什么模样?不会真的如传闻所言,变成了颓丧阴郁的猥琐男吧?

黑洞洞的车门里,伸出一只指节修长的手。赵管家立即横过小臂,让那手搭在自己的胳膊上。

那手白得反光,是常年缺乏日照的结果。使力时,消瘦的手背上的血管就会微微显出来,泛着幽蓝的色泽。

看到这只手,我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词汇“蓝血”。

古代欧洲人将贵族称为“蓝血”,正是因为贵族不需劳动,不会被日光暴晒,因此皮肤白皙润泽,显得出静脉血管来。而静脉血由于本身颜色较深,在苍白皮肤之下透出,看来就犹如蓝色。古人因此以为贵族的血并非红色,而是蓝色的,便称之为“蓝血”。

说起来,蓝宇煊祖上似乎也继承了贵族的血脉,只不过后来时移世易转而从商,倒也经营得风生水起。

此乃题外话,思绪转回当下。

紧接在那只手之后出现的,是一条裹在银灰色西装裤中的笔直长腿。

借着赵管家的搀扶,车中人又将头和上半身陆陆续续的探到了车门外。

如果说修长的手指和大长腿都还不足以让人惊奇的话,那么之后出现在车门外的那一头长发,大概要惊掉我们这些人的下巴了。

那头长发如同最精美的丝缎一般黑得发亮,柔滑顺直的披在肩头,衬着一身笔挺的银灰色西服,有种说不出来的惊艳。

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拥有这一头秀发的是个男人,我大概会以为它属于多芬广告里的女模特所有。

“咳咳,”身旁传来一声轻声的咳嗽,转头一看,白夫人正在使劲对我使眼色,“把嘴巴闭上,嘴张那么大像个傻瓜一样。我们家白佳琪可不会露出这么一副呆样。”白夫人悄声的批评道,显然对我的表现很是不满。

我赶紧将下巴推上去。

关车门的声音响起,将我们的注意力重新拉回到宾利上。

蓝宇煊已经从车里出来了。

不过不知有心还是无意,赵管家错身一挡,便将蓝宇煊同我们隔了开来。

赵管家大概有接近一米八的身高,板板正正的站在那里,像块门板似的。

蓝宇煊个头比赵管家高出许多,目测接近一米九。这在亚洲男性中算是相当惊人的高度了。

我站的位置正好被赵管家挡住,只能看到蓝宇煊的半截侧脸。

不过那半截侧脸居然也被大大的墨镜和头发遮挡着,吝啬着不肯让我看个究竟。

他究竟是人是鬼?莫非真的毁容了?

我心里不禁胡乱揣测起来。

白先生白夫人都向着他迎上去,刚开口说了个“早”字,蓝宇煊却极其不给面子的扭头就踏上了台阶,将他们视作空气。

刚好到了民政局开门的时间,蓝宇煊在赵管家的引领下,踩着点儿进了门。

他还真是来领证的,除此之外多余的事都不搭理,真真孤僻。

幸亏蓝胜昔及其夫人——也就是蓝宇煊的父母——所乘坐的车子正好赶到,一番客套,这才不至于让蓝家夫妇干巴巴的被晾在阶梯下。

我局促而小心的跟随在两家长辈之后,进了民政局。

不愧是超级豪门,连民政局都卖蓝家面子,竟然无需排队,也省了各种自己去办手续的时间,工作人员早已帮着填好了表格印好了证件,直接去照相就行。

只有在拍合照的时候,我才终于看到了蓝宇煊的正面。

照相必须摘墨镜。

本来以为一个大男人留着长头发,眼盲,又毁了容,看起来会很古怪,没想到在他摘下墨镜的那一瞬间,整间房间似乎都亮堂了起来。

我说的一点也不夸张。当我看到他的真面目的那一刻,真的觉得有光芒从他的身上散放了出来。

他的长相非常秀美,是我平生见过的最最适合长发的长相。

脸骨没有突兀的棱角,下巴如同两道弧线以绝妙的角度收成了一个橄榄尖。双目狭长,眼尾带着上翘的弧度,眉尾也是斜飞上挑的。

凤目长容脸,非常经典的古风美男子的长相。

若非要举个例子形容他美到什么程度,那么我想,他应该是比那个网红摄影师“星小野”还要美上几个级别吧。

神话里,海伦因为美貌而引发了特洛伊战争。眼前这个美人虽然身为男子,若不是因为那双眸子失了焦距,看来朦朦胧胧,他的美貌必定也会引发世人的混战。

他静静的端坐在拍照用的小凳上,皱着眉头一脸的不爽,但仍是让看到他的人都惊了心魄。

还记得小时候与他的一面之缘,那时的他尚且还是利落的短发,五官尚未长开,远不及如今的惊艳。

可时光却在十三年间悄然的锤炼了他的容颜。

我就仿佛一个落魄的淘金客,在没人愿意涉足的荒山野岭间,意外的挖到一块巨大的珍宝一般,兴奋得差点要跳到天花板上。


天啊!谁会想到一个被传成魔鬼,让人谈之色变的瞎眼男人,竟然会长得这么美?

一想到从今往后,居然要和这样一位超级美男子一起生活,我就激动得几乎要得心脏病了!

拍照时,我的胳膊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胳膊,他立即触电般的和我拉开了距离,脸上的厌恶之色愈发浓烈了起来。

虽然不是很明白他为何那么讨厌我,但今后有的是机会让他改观,所以我并没有感到特别失落。

领证的全过程,蓝宇煊和我都没有交流。

除了照相之外的其他流程,我们都再没有碰上面,甚至连宣誓都免除了。据说这是蓝宇煊的要求。

明明马上就要成为一家人,可他却连和我站在一起宣誓都觉得厌烦吗?

看来他不是一般的讨厌我呢。或者说是,讨厌这场由长辈硬塞给他的婚姻。

悄无声息的领了证之后,我继续跟在两家长辈身后当壁花。

眼角余光之中,蓝宇煊已经由赵管家搀扶着走出了民政局,脚步匆匆,头也不回。赵管家倒是远远的对我们鞠了躬。

双方父母见他竟是如此态度,也面露尴尬。

蓝家让我一旦领证,便立刻搬去和蓝宇煊同住。

可蓝宇煊甚至都不肯与我同车返回家中,自顾自的坐进了宾利后座,便催促司机开车。

看着宾利绝尘而去,我满心的无奈。

蓝家长辈本想载我去蓝宇煊的别墅,但我怕单独和他们待在一起会暴露我的秘密,因此便谢绝了他们的好意:“不用了,伯父伯母,我打个滴滴去就行了,很方便的。”我晃晃手机。

蓝夫人半嗔半笑的道:“哎哟,怎么还称呼得那么客气呢。”说着,便掏出红包塞进我手里。白夫人立即喜笑颜开的提醒我:“收了改口费,还不快嘴甜点呢。”

我这才恍然大悟的意识到,自己的身份已经转变成了蓝家的儿媳妇,赶紧改口:“爸,妈!”

蓝夫人立即转嗔为笑,应了声:“哎。好孩子,今后可要好好和宇煊相处,早点让我们抱上大孙子!”

我有些窘迫的红了脸,和旁边的白夫人对视了一眼。

目送蓝家夫妇的车子走远后,我将红包交给白夫人。

白夫人瞄了眼我手里的红包,没有收下。“这改口费虽然本不该你拿,但既然给你了,你就好好收着。今后到了蓝宇煊的家里,可要警醒点,别露出破绽来了。在公婆面前,嘴巴也要甜点,你代表的可是白家的颜面。记得了吗?”

“谢谢夫人,我记下了。”

白夫人又说:“本来我们可以送你去的,但白佳琪那边出了点状况,现在我们都得赶回去。所以你一个人打车去,没问题吧?”

“没问题的,我已经叫好车子了。”

白夫人显然对我不找麻烦这一点十分满意,笑着点了点头,这才和白先生一起坐上车子走了。

我拿着一张写着地址的纸条,打了滴滴,一路辗转,来到了蓝宇煊居住的宅邸所在的郊野。

车子越行越偏,四周巨树缭绕,枝叶漫天,遮蔽了日光,显出一股子阴森森的鬼气。

我有些害怕的问司机:“确定是这儿吗?”

“当然是啊,导航上不都这么指着嘛。”司机的语气略显不耐,“不过,目的地还有一段路就是了。”

听说我要去的地方,是远近闻名的“鬼宅”,司机坚持不肯再往深了开。将我在路边放下后,车子就逃也似的离去了。

我只好打开百度地图,一路磕磕绊绊的寻着路,徒步向地址上的所在走去。

幸亏行李不多,一只旅行袋,就装下了我全部的身家。

大路在某处分了岔,多出一条小路。

小路曲曲折折一眼望不到头,而且路两侧的大树更加高大,看着也更加诡谲。

我疑惑的按照地图的指引,走上了小路。

以前看恐怖片,里面的主人公遇到恐怖事件之前,通常都会走这样一条小路。头顶的参天巨树上时不时掠过什么东西,让我惊出一身冷汗。

看清了那不过是松鼠之后,我才松了一口气。

走出了黑黢黢的树林子之后,眼前突然多出了一扇高耸入云的黑色铸铁大门。

铸铁多处脱漆,锈迹斑斑。

门没有落锁,我试着推了推,门扉便发出一串吱呀呀的声音,慢慢的开了一条缝。

如果不是因为门能够很容易的推开,我几乎要怀疑自己走错了路,怀疑蓝宇煊乘坐的宾利是否曾从这扇门通过。

但此时想回头已经有些来不及了,我只能硬着头皮走到门的那一边。

门的那一头,道路变得宽阔起来,因此视野开阔了许多,不过依然被丛生的灌木遮掩。

道路虽然宽阔,边缘却因为被荒草侵蚀,塌陷零落。路面不少地方都裂了开来,野草探头探脑的钻出缝隙。走在这样的道路上,深一脚浅一脚,随时要提防被凸起的石头或者凹坑绊倒。

我突然想起了《蝴蝶梦》里的那座曼陀丽庄园,车道两边一样有黑乎乎的林子,不知名的灌木。

不过跟曼陀丽不同的是,眼前这座庄园并没有血红的石南花丛。这里,只有疏于打理的杂乱无章,以及枯萎倒伏几乎要化成了肥料的残枝败叶。

越往里走,越发觉得自己走错了路。

好在疑惑到达顶点时,眼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出现了一片开阔的草坪,阳光终于再次洒到了脸上,视野豁然开朗起来。

草坪的尽头,坐落着一座规模宏伟的宅邸。

“哇噻!”我忍不住发出了惊叹。没错,这里一定就是蓝宇煊的住处了!

终于有些明白为何小报里将他的住处称为“城堡”了,因为这宅子确实有着城堡一般的规模。

不过说它是幽灵古堡则有些过份。它虽然颓败不堪,外墙装饰脱落,灰暗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,但单从造型来看,它还是算得上漂亮的。

一想到自己已经无比的接近蓝宇煊了,我的心脏再次不受控制的在胸腔里乱撞起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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